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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扩面改革

发布时间:2016-04-19 00:00:00

近年来,吉林省在完成松原市试点改革的基础上,全面施行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扩面改革工作。重点突出“人员过渡、竞聘推荐、组织评审、岗位聘用”四个环节,稳步推进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扩面改革,取得了良好实效。

该省对全省涉改教师人数、职称结构、已聘和待聘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在选择四所学校进行“试点过渡”的基础上,全面启动过渡工作,采取过渡人员签字、校长签订责任书、教育和人社部门层层审批的方式,对涉改教师统一办理了过渡和聘任手续,确保了改革顺利推进。全省共推改学校6752家,参改教师324891人。其中,高中教师48743人,初中教师107214人,小学教师136454人,幼儿教师9747人,教辅机构教师22733人。

实行“一核定”“三规范”“四创新”机制,有效规范了竞聘推荐环节,确保了公平公正。“一核定”即严格开展竞聘岗位核定工作,将各学校竞岗数额比例总体控制在空岗总数的40%以下,将各地区竞岗总量总体控制在了空岗总量的50%以下,对竞岗数量的具体量化,既保证了优中选优,更为推动全省教师队伍持续发展创造了条件。“三规范”即规范竞聘方案设定程序,确保了各学校竞聘方案都经85%以上教师同意后实施;规范个人申报、资格审查、民主推荐、集中竞聘、结果公示等竞聘推荐程序,确保了公平公正;规范专家评议评审机制,建立了以校内专家评议和业内专家评审相结合的竞争评价机制,从源头上避免了政策执行上的偏颇走样。“四创新”即创新运行“四优先”机制,对有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教师、“双师型”教师、乡镇以下和特教学校老教师以及有班主任或辅导员经历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创新运行“差推等评”机制,采取学校差额推荐、评委会等额评审的做法,把竞聘的核心放到了推优上,把评聘的重点放到了打假上,确保了评聘质量。在正高级教师推荐过程中创新运行“一横四纵”机制,“一横”即横向确定正常和特岗两个系列推荐指标;“四纵”即按照1:4:5比例确定小学(幼儿园)、初中、高中教师推荐人数,明确县及以下教师推荐比例为70%,校长推荐比例为20%以内,各地区推荐特岗评聘教师3人。这一机制的运行,确保了推荐人选的代表性和覆盖面。创新运行“特殊评审”机制,采取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方式,继续沿用旧的评价标准对改革过程中已退休未评和扩面改革年度将退休教师进行了特殊评审,并兑现了相关待遇,对保稳定、促改革发挥了至关重要作用。

在科学运行竞聘推荐机制的基础上,该省评审工作注重“三确保”导向。重点坚持确保重能力、重业绩的导向,确保市、县均衡的导向,确保向基层一线倾斜的导向,确保了改革导向和评审质量。评委专家覆盖面全。按照中(省)直、市(州)及基层专家各占三分之一的比例设置评委会,评委中既有高校权威学者,也有教育部门资深专家,还有基层中小学校学科领军人才,实现了专业学科全覆盖,杜绝了关门评审现象,充分体现了业内专家认可原则。采取“五分类”评审方式。按照区域分类,对省、市和县及以下教师进行分类评审;按照教学段分类,对高中、初中、小学教师进行分类评审;按照学科段分类,对文科和理科教师进行分类评审;按照岗位分类,对行政人员和一线教师分类评审;按照系列分类,对正常评聘教师和审评特岗教师进行分类评审,确保了评审的公正性、合理性和覆盖面。扩面改革中,全省新评聘教师8550名。其中,正高级59名,高级3384名,中级5107名。


根据改革实施步骤,在对新评聘人员正常履行聘任手续的基础上,对新评聘的正高级教师开展了专项培训,引导他们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新风向;按照规定程序将6名特设岗位正高级教师和11名跨校竞聘教师选派到位,有效推动了区域内教育资源合理优化。同时,为巩固改革成果,强化评聘管理,该省进一步明确了中小学教师评聘时间,确定每年度的9月1日为中小学教师评聘时间,并对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进行了规范改革,重新制发了吉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评聘证书,实现了评聘机制的相互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