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对象
1. 在岗未取得《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管理人员和新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人员。
2.继续教育培训对象:已持有《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人员(企业经理、部门经理、管理员),二年内未进行年检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管理实务为考试课,以此作为培训主要面授内容,面授期间将重点进行辅导和考试。
三、培训费用
1.班收费标准1600元/人(含培训费、教材资料费、考务费和制证费等)。
2.继续教育班收费标准760元/人(含培训费、教材资料费、证书注册费等)。
四、培训时间地点:
每月一期,循环开班
常州延陵中路25号通信大厦502-504室
五、继续教育
对已经取得证书的人员,每二年需进行一次继续教育。
六、联系方式
Q Q:2411701379
七、其它
1、 参加班的学员请携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学籍卡1张、准考证1张、证书1张);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1张。
2. 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班的学员,报到时请带本人的《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原件,进行继续教育记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