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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家用维修培训班 空调维修培训 家用电器维修培训班

授课机构:温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地址:鹿城区黎明西路307弄12号机械大厦

网报价格:¥电询

课程原价:¥电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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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家用维修培训班

2023年温州技能培训特种操作证培训与考证咨询电工焊工汽车维修工、钳工、美容师,美发师、美容师、叉车,高处、行吊、起重机械、电梯作业,应急管理厅(安监局)颁发的(低压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电气试验作业、继电保护作业、电力电缆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操作证,以及其它各种工种报名学习和考证,均可在线联系。

制冷空调、家用电子、家用电器培训招生

讲师简介

许建华

高级技师、首席技师、温州工匠、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负责人

繁忙的夏季接近尾声,秋季是家电服务行业技能人才提升培训的好时节,2021年温州市政府对技能人才的培养高度重视,并投入巨量资金支持十万工匠培育计划。今年国家职业大典又增加了家用工种,


鉴定职业工种

职业名称

工种/职业

方向

级别

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

家用洗衣机维修工

5、4、3、2

初级—技师

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

视频产品

维修工

5、4、3、2

初级—技师

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



5、4、3、2

初级—技师


一、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申报条件


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2、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注:

1、相关职业:建筑工程、机电设备检修、物业管理等。

2、本专业: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制冷与冷藏技术、制

冷与空调技术。

3、相关专业:建筑类,机电类、能源类。

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温州市水心十七中路 69号工科院五楼

联系电话:胡老师0577-80250688   13175653565*同号

报名须知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清晰白底证件照(照片格式应为 JPG或 JPEG格式,且以考生证件*加姓名为名字,如“证件*_张三.jpg”,或其 zip压缩格式,文件大于 30K且小于 2M,大于 215*300像素),


二、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申报条件


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2、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五级工:

(1)经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毕)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3)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中级正规 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毕)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4)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 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 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或相关职业技师正 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毕)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 业或相关职业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高级技 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毕)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经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高级正 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毕)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 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 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 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注:

①相关职业:从事音频、视频、智能电子产品及相关配套设备制造、调试及维修的人员。

②相关专业:电子技术应用、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气自动化设备安 装与维修、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等。


三、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申报条件


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2、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经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得结(毕)业证书。五级/初级工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毕)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4)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或相关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毕)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毕)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经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毕)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注:

1、相关职业:家用电冰箱制造工、空调器制造工、洗衣机制造工、电热水器制造工等。

2、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电子技术应用、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等。

从事或准备从事上述职业的人员,请仔细对照申报条件,以上工种均享受政府补贴,即日起报名。

温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简介

学校经过38年的专业建设,形成了一整套教学和管理经验,受到省内专家和同行的肯定,促进了温州市乃至省内烹饪专业的教学工作。在抓好学历教育的同时,学校也面向社会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开设中西面点、食品雕刻、糖艺与米塑等特色专业。
  培养方式是教育质量的主要形成机制。温州技师学院在日常教学过程中,理论和实操并重,注重培养学生的基本专业技能、基本专业知识和基本专业素养。实施全日制教学,培训方式全部采取模块式一体化教学(在烹饪实验室实地亲自动手操作),突出技能教学,有效地培训“实用型“烹饪专业人才。同时,不断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财力,购置先进的教学设备,打造具有最先进,功能最齐全的烹饪实训场地及多功能烹饪示范室、操作室、中西面点室、食品雕刻室,使得在校学生实现全实操训练,不断提高专业技能。

  • 学校名称:温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固定电话:0577-80250688

    授课地址:鹿城区黎明西路307弄12号机械大厦 免费参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