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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实务问题,天津百练名师为您解答!

发布时间:2016-05-17 09:00:35

这段时间一直都能听到营改增的内容,但是对于我们来说对营改增了解的有多少呢?还有营改增实务问题上是不是也有很多疑惑呢?天津百练会计名师为学员进行分享,让您对其有更深的了解和掌握。

问题一: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的可以进行选择吗?

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规定的,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免税或者零税率等方式。

问题二:营改增试点范围中的“销售服务”包括哪些?

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销售服务包括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问题三:纳税人的程租或期租业务,是按照水路运输服务还是按照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纳税人提供程租和期租业务,属于提供水路运输服务并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其中,程租业务,是指运输企业为租船人完成某一特定航次的运输任务并收取租赁费的业务;期租业务,是指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操作人员的船舶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天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均由船东负担的业务。

问题四:纳税人的湿租业务,是按照航空运输服务还是按照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答: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纳税人的湿租业务,属于提供航空运输服务并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湿租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机组人员的飞机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一定标准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的业务。

以上的问题是营改增实务的部分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的问题,可以到天津百练会计官网上留言,和我们百练会计名师一对一交流,我们的讲师会帮助你更好的了解这些内容,让你顺利的把握营改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