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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招生

发布时间:2018-06-13 09:30:28

关于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

(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的通知

学前教育专业

学前教育专业

各市、县(区)招考委,各有关高校:

根据全国考委《关于修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的通知》(考委[2012]4号)、《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实践性环节设置的通知》(考委[2014]4号)、《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中NTET课程的通知》(考委[2015]6号)的要求,经研究,我省于2016年起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从2016年起实行调整后的考试计划(附件1),按照调整后的考试计划课程安排考试。

二、已取得原计划中的合格课程可依据新旧课程抵免表进行抵免

(附件2)。专科中的部分合格课程在独立本科段中不能重复使用。

三、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从2016年起按照调整后的考试计划办理毕业手续。

四、从2016年起,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学前教育专业(专科、专升本)同时实行调整后的考试计划。专科实践考核课程为:12340学前儿童发展、30002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组织、12344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00393学期儿童语言教育、00390学前儿童科学教育、30005学前儿童艺术教育、12348低幼儿童文学;专升本实践考核课程为:00394幼儿园课程、00882学前教育心理学、03657学前教育研究方法、30007学期儿童发展评估、00401学前比较教育、00387幼儿园组织与管理。实践考核课程按照《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实践考核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学校在线咨询QQ:997657045(了解学校,专业,就业,及中专等学费减免费政策)

详细学校招生咨询:0791-85221228

联系手机:13077998130 熊老师微信同号

全省各级自学考试机构要及时向社会及考生做好调整专业的宣传工作,各主考学校、助学单位做好相关课程的调整、助学工作,保证专业调整工作有序、平稳进行。